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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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交流与科研管理办公室

1.负责合作办学项目的对外联系,组织合作办学双方定期互访交流;

2.负责合作办学项目谈判的组织和协调,提出框架性协议与合作形式的参考模式;

3.负责合作交流项目的宣传、实施和管理工作;

4.负责合作办学项目(含厚生访学、厚生游学)的培养方案与教学大纲审核、学分认定等工作;

5.负责开展合作办学学术交流活动;

6.负责合作办学项目师生出国咨询工作,协助办理出国手续;

7.负责制定全院科研发展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科研管理规章制度;

8.负责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的组织、评审和申报工作;

9.负责监督科研计划、合同的实施,组织开展课题进度和执行情况检查;

10.负责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科研成果审查、鉴定、登记、奖励等工作;

11.负责科研数据的统计、上报和保密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3.联系电话:0511-88150067

 


  • 更新时间

    2022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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