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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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学生降级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系科: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申请降级转专业工作,结合《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的要求,特对受理时间及办理流程通知如下:

1.申请降级转专业学生须在二年级第一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向所在系科提出书面申请。

2.学生所在系科同意后,于开学两周内提交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查。

3.学生通过资格审核,并征得拟转入系科同意后,由教务处报送学院分管教学、学工领导审核,报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中北学院教务处

2021年4月22日


  • 更新时间

    2021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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