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预研项目结项暨正式立项遴选的通知

各系科:

根据《关于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预研项目申报的通知》的要求,学院将启动2021年预研项目结项考核工作,同时根据结项考核结果遴选2021年正式立项项目(包括省级项目和院级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1年预研项目结项考核

1. 430日前,预研项目团队填写《2021年度大创预研项目结项暨正式立项申报表》(附件2)交各系科教学办。

2. 512日前,系科以教研室为单位开展科研活动,组织专家评审听取预研项目团队成员汇报,汇报内容包括预研项目开展情况、正式立项的理由、研究方案和预期成果(正式立项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可以在原预研项目基础上进行微调)。根据汇报情况给予成绩评定,并以专业为单位将各项目团队的成绩进行排序。各系科综合各专业考核结果,综合决定本系科的推荐名单和排序。未开展预研项目工作、未参加结项考核的项目不予推荐立项。系科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项目信息表》(附件3),省级项目推荐指标见附件4

3. 各系科须于430日前将评审时间和地点发送到电子邮箱:nsdzbkeyan@163.com,教务处将视具体情况观摩系科考核评审会。

4. 各系科须于513日前将附件2、附件3的电子稿发送到电子邮箱:nsdzbkeyan@163.com。纸质稿应于514日前报送教务处合作交流与科研管理办公室(正德楼209办公室)。联系人:黄老师,电话:0511-88150067

二、2021年大创项目立项

(一)遴选方式

1. 院级项目遴选。教务处根据各系科推荐院级项目名单,组织材料评审,重点审核排名后30%的项目。评审合格者,予以正式立项,不合格者不予立项。系科“不合格”项目数将与系科来年预研项目申报计划数相挂钩(基于“不合格”项目数核减下一轮项目申报的计划数)。

2. 省级项目遴选。教务处根据各系科推荐省级项目名单,组织答辩评审。评审通过的列为省级项目。具体答辩时间及相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二)立项数和项目经费

2021年度学院拟资助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180项,其中拟推荐省级创新创业项目30-40项。项目执行期限为一年(20216月至20226月)。

学院在前期给予预研项目500/项资助的基础上,对正式立项项目继续给予经费资助,院级项目:文科1500/项,理科2000/项;省级项目:文科4000/项,理科5000/项。项目资助经费需全部作为项目团队的研究支出,主要用于图书费、资料打印费、实验耗材费、调研差旅费、论文版面费、专利费等。

院级项目经费不需报账,在立项名单公示、项目通过中期考核和结题后,分别按照项目经费20%30%50%比例分期汇入项目第一学生主持人银行账户。省级项目经费的一半不需报账,在立项名单公示、项目通过中期考核后按照项目经费20%30%比例汇入项目第一学生主持人银行账户;剩余50%经费划入第一指导教师项目账户,项目结题后凭有效票据、在项目实施结束后当年内报账完毕(最多分2次报账),过期不予报账。

(三)项目考核

立项项目需接受严格的中期考核和结题验收,时间分别为202111月和20229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省级项目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考核;院级项目由系科组织考核,教务处抽检、认定考核结果。

不参加中期考核或者中期考核不合格者,暂缓项目资助。不参加结题考核或者结题考核不合格者,将终止项目。

项目考核结果将与学生综合测评、教师工作量认定、系科考核等挂钩。另外,系科不合格项目数将与系科来年项目申报计划数相挂钩(基于不合格项目数核减下一轮项目申报的计划数)。

(四)表彰奖励

学院将对参加大创项目并取得预期效果的学生、指导教师、系科进行表彰和奖励,并认定科研工作量或者学分。

学生参加大创项目训练及取得的业绩将与评优评奖、综合测评挂钩。项目结题评定为优秀合格,给予项目成员创新创业学分2分,该学分可冲抵2学分的自主发展课程。

对结题评定为优秀合格的项目指导教师,认定相应的科研工作量。对结题评定为“优秀”的省级项目指导教师给予500元奖励。



附件1: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预研项目备案名单

附件2:2021年度大创预研项目结项暨正式立项申报表

附件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项目信息表

附件4: 各系科省级大创项目推荐指标数


教务处  

                                             2021426



  • 更新时间

    2021年04月26日

  • 阅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