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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级学生本科人才培养厚生(访学)计划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系科:

根据《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本科人才培养厚生(访学)计划实施办法(修订)》(宁师中北教〔2022〕1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院2021级学生本科人才培养厚生(访学)计划申请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从学院大一年级本科生中遴选部分优秀学生,于大二年级到南京师范大学相关学院,委托南京师范大学(根据南京师范大学培养方案)培养,为期一个学年。

2022年选择合作培养专业包括:汉语言文学、英语、翻译、行政管理、法学、金融学、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生物技术、环境工程。每个专业1-3人,共20人左右。

二、申请条件及遴选方式

(一)申请条件

合作培养专业的在校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向系科提出书面申请:

1.思想道德品质优良,上进心强,身体状况良好;

2.第一学期修读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

3.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第一学期的专业综合测评排名在前 10%。

(二) 遴选方式

1.直接选拔:高考录取排名在学院所有人文社科类或理工类专业学生中位于2名且符合申请条件者。

2.综合选拔:按高考录取成绩和第一学期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按专业进行排序,择优确定。其中,高考录取成绩占比 30%,按学生实际入学总分占所在省份高考总分中的比例乘以 100 算出数值;第一学期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占比70%。

3.选拔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报南京师范大学。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5月30日前,有意愿申请的学生将填写好的《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生厚生(访学)计划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附件1)交至各系科教学办。《审批表》中的“第一学期加权平均分”一栏由系科教学办填写并签字,《审批表》中的“第一学期综合测评排名”一栏由系科学工办填写并签字。

6月2日前,各系科教学办汇总《审批表》并填写《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生厚生(访学)计划申请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2),《审批表》和《汇总表》的纸质稿报送教务处合作交流与科研管理办公室(正德楼209办公室),《汇总表》的电子稿同时发送至邮箱nsdzbkeyan@163.com

6月17日前,教务处联同学工处对申请学生的申请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选拔办法,确定拟参加2021级厚生(访学)计划的学生名单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

 

 

       教务处

2022年5月24日

   

 

 

附件1: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生厚生(访学)计划申请审批表

附件2: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生厚生(访学)计划申请情况汇总表

附件3:关于下发《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本科人才培养厚生(访学)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 更新时间

    2022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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