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本科高校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2﹞3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 年本科高校产教融合型一流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2﹞15号)要求,为深入推进我校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工作,培育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和产教融合型一流课程,现组织开展校级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项目类型及数量
1.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培育项目,拟立项不超过3个;
2.产教融合型一流课程培育项目,拟立项不超过4个。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须满足或经过培育能达到以下要求。
(一)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培育项目
1.申报专业应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校方专业负责人应具有正高职称,同时具备丰富的专业和课程建设经验,有较高的师德修养、学术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工程实践经验。
2.共建方实力雄厚,连续3 年以上参与专业人才培养,培养成效显著。共建方可参与专业教学工作的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不少于30 人。作为兼职教师的企业专家原则上应具有高级工程师等高级职称,应积极参与高校人才培养计划制定、实验实训指导、专业课程教学等。
(二)产教融合型一流课程培育项目
1.建设基础良好。申报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并于2023 年6 月30 日前至少已完成两轮课程教学的本科课程。
2.课程申报主体。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由具有企业背景或有近三年行业企业工程实践经历、具有高级职称的“双师型”教师担任。
三、工作要求
各系科对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培育项目和产教融合型一流课程培育项目主要任务和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自我剖析,找出不足和短板,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育目标、举措和具体的工作计划。
四、工作保障
1.培育项目建设周期:3年。
2.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培育项目首批给予每个项目2万建设经费。
3.产教融合型一流课程培育项目首批给予每个项目1.5万建设经费。
4.本批次申报对象优先纳入教育厅相应项目的推荐,成功申报相应省级项目,学校配套一定的经费,资助额度另行通知。未成功申报的培育项目,将根据建设情况追加建设经费。
5.学校对立项培育项目进行考核,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培育项目考核时间为每年3月份,产教融合型一流课程培育项目考核时间为每年9月份,对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终止培育项目。
五、其他
1.2022年12月6日前,系科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四份)、佐证材料一套交至正德楼203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zbjwc203@163.com。
2.2022年12月20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对上报的材料进行评审。2023年1月15日前公布培育项目名单。
3.联系人:王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88150064。
附件:1.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培育项目申报书
教务处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