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科:
现将2023年春季学期教材征订工作安排如下:
一、征订科目
2019、2020、2021、2022级学生2023年春季学期开设的相关课程。
二、征订要求
1.坚持系科、教研室统一征订、统一管理的原则。在各系科主任领导下,由分管教学的副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相关课程教材线上征订工作。各系教学副主任安排各教研室主任进行教材遴选,经教研室研讨后,由任课教师或教研室主任登录教务系统填写教材申报单。线上申报结束后,由各系科教学委员会召开专门的会议对各教研室申报的教材进行初审,确定初步征订书单并报教务处备案;教学副主任根据初审征订书单在教学系统中进行审核;教务处组织学院教材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终审,最终报图书馆组织征订。所有教材由图书馆统一负责采购,严禁私自采购教材。
2.各系科、各专业在选用教材时,必须严格遵循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的原则。各系科教学副主任、教研室负责人仔细遴选教材,对所选教材要严格把关,明确教材选用工作责任,保证所订教材质量。选用教材要严格符合我院教育层次,教材内容与教学大纲高度匹配,选用的教材适合对应年级的学生使用,避免出现低年级学生使用高年级的教材,避免使用高职高专教材,避免使用内容过多、过厚的教材,避免以参考书替代教材,避免教材订而不用;充分考虑学生经济承受能力,单册价格尽可能控制在60元以内,确须选用超过60元的单册教材,教师需与学生充分商量,以商定好的最终订书人数填报征订教材计划。
3.各系科遴选教材后,由各教学办统计学生用书实际征订需求;教材征订工作结束后,原则上漏订教材不再补订,责任由相关教学单位负责。
4.对所征订的教材,应分别注明ISBN号、教材名称、版次、作者、出版社等要素以标明所订教材的唯一准确性。优先选用最新的国家级规划教材、获奖的省部级精品教材、省级教材,有“马工程”教材的要根据规定选用“马工程”教材;近三年出版教材选用率要达到60%以上;对在征订时尚未出版的教材一律不得预定;坚决杜绝三无教材(无书号、无出版社、无印刷厂)。
5.做好查重工作。要核对同一班级下学期各门课程教材之间有无重复征订,所定教材与历史学期有无重复征订情况。
6.教师用教本数量及领用。教师延续使用原有教材的,三年内不得征订教本,除此按每门课程教师实有人数确定教本征订数量,各教学单位教材征订负责人在教务处通知后统一领取本部门教师教本。
三、教务系统征订各数据的填写说明
1.教材名称:必须准确标明教材全称,版次(上册、下册)等要素,不得使用简称、惯称等不规范的名称,使用教材及实验用教材、配套用教材,必须同时填写。
2.教材作者:要求准确,集体作者可以填写编写组,多位作者可只填写第一作者。
3.出版社:必须准确无误,填写全称,不得使用简称。
4.版本号:填写教材版本名称,例如“第5版”。
5.ISBN号:直接输入数字,中间不需要用空格或者横杠间隔。
6.计划册数:默认值为教学计划人数,可按实际需求填写;有征订教本的,在备注栏中注明“教师用书+数量”。
7.教材类型:选填“境外”、“境内(非译本)”或“境内“译本”。
8.教材规划名称:填写“马工程教材”、“面向21世纪或重点规划教材(教育部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规划教材)”、“获奖教材”及“一般教材”或注明其他获奖类别。
9.教材定价:单种教材直接填写单册教材定价;成套教材,填写成套教材总价,同时注明成套教材册数。
10.教材条形码:填写教材页码数。
11.书目信息核对网址:“http://www.nlc.cn” (国家图书馆书目查询)。
四、具体工作安排
1.2022年11月24日-11月27日,各系组织进行遴选教材;由各教研室主任或任课教师进入教务系统征订教材;教学副主任完成教材征订的审核工作;
2.2022年12月5日前,各系科教材征订审核结束后,由各系科教学办导出征订目录,完成学生用书实际征订需求的统计工作,并将确认的电子稿及签字确认版纸质稿提交教务处。公共课教材征订需求的统计工作由各系科协助负责公共课的教务老师完成。
3.教材征订结束后,由图书馆将征订数据交至供应商进行数据匹配,将供应商反馈需要进行教材变更(版本更新、缺货)等相关问题对接相应系科,修改后经审核通过的最终订单由教务处从教务系统导出各系征订明细表,并下发各系签字确认。图书馆按照签字盖章确认稿进行征订。
五、其他
1.教材征订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各系科征订时,要严格把关,保证质量,一经征订,原则上不得变动。如确需变更,须填写《教材变更申请表》,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变更。
2.教务系统操作问题,咨询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季老师,0511-88150017;其他问题,咨询图书馆贺老师,13646135201。
3.未尽事宜由教务处、图书馆共同解释。
教务处 图书馆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