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全省高校安全工作推进会有关要求,结合《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生实习教学管理办法(试行)》(宁师中北教〔2025〕17号),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校外实习,特别是校外分散实习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学生实习期间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现就学生校外分散实习安全管理自查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6年暑期校外分散实习的自查备案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梳理2026年暑期即将开展或已开展的校外分散实习情况,重点包括毕业实习、专业见习等各类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校外分散实习课程。
凡暑期开展上述校外分散实习实践活动的二级学院,须对照《学生外出分散实习安全管理与经费规范自查表(2026年度暑期)》(附件2)认真开展自查,重点排查学生实习去向、实习单位、实习岗位、在岗状态、日常联系、岗位安全、实习指导、应急处置等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实。
请相关二级学院于2026年7月7日前,将自查表及相关支撑材料报送至教务处201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zbxyjwc201@163.com。自查表须由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暑期暂无校外分散实习安排的二级学院,无需提交材料,请相关学院副院长于7月7日前向教务处反馈相关情况。
二、2026年秋季学期校外分散实习的自查备案工作
对于2026年秋季学期拟开展校外分散实习课程的二级学院,请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安排和实际组织情况,提前梳理实习计划,做好过程管理准备。
相关校外分散实习原则上应于课程实际开展前一周,将《学生外出分散实习安全管理与经费规范自查表(2026年度秋季学期)》(附件3)报教务处备案,报送要求同附件2。各二级学院应在实习开展前按要求落实学生安全教育、日常联系、岗位排查、实习指导、应急处置等管理要求,切实做好校外分散实习全过程管理。
三、关于校外集中实习的管理要求
对于由二级学院统一组织、教师统一带队开展的校外集中实习,请相关学院切实履行组织管理责任,提前做好学生安全教育、风险提示、保险购买、带队教师安排、突发情况处置预案等工作,确保学生外出实习安全、有序开展。
四、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学生校外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本学院培养方案、课程实施安排和实际组织情况,准确摸排、如实填报,不漏报、不误报。
近年来,部分高校和企业发生的校外实习安全事件具有重要警示意义。各学院要进一步压实实习管理责任,特别是加强校外分散实习学生的日常联系、岗位排查、安全关怀和应急处置,切实维护学生实习期间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实习安全、有序开展。
附件:1.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生实习教学管理办法(试行)
2.学生外出分散实习安全管理与经费规范自查表(2026年度暑期)
3.学生外出分散实习安全管理与经费规范自查表(2026年度秋季学期)
教务处
2026年6月29日
通知及附件下载地址:关于开展学生校外分散实习安全管理自查备案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