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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首届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第首届教学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教学成果内容主要包括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基础学科人才培养、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实施高等教育综合改革、重塑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新工科”“新文科”等领域战略急需人才培养、深化创新创业与实践教育改革、构建面向未来的高等教育新形态、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等方面。

二、评选要求

1.教学成果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和时代精神,反映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

2.成果应具备扎实的学科专业基础、先进且系统的改革方案,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并推动改革创新,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推广价值。所有申报的教学成果均须经过不少于1年的实践检验,检验时间从成果正式实施或试行起算,不含研讨和论证时间。

3.成果主要完成人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师德风范,近三年无教学事故,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个人作为成果第一完成人的限报1项,参与的限报2项(含第一完成人),每项成果完成人数限10人。成果第一完成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

4.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

三、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教学成果奖2项,评选结果将作为推荐申报南京师范大学及以上等级成果奖项目的重要参考。

四、申报限额

各学院限报1项;下设公共课教学部的二级学院可增报1项。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统筹谋划、系统部署,充分凝练近年来经过研究和实践所取得的创新性、特色性教学成果。

2.各学院要做好对推荐成果完成人的资格审查,确保政治过硬、师德表现过硬。

3.各学院要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申报成果须内容真实、成效过硬,经得起检验;申报材料应做到数据翔实、论证充分,佐证材料须系统呈现成果蕴含的教育理念及其育人实践成效,力求全面、有力地支撑成果价值。

六、材料提交

1.《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详见附件1,纸质稿一式3份,word和pdf格式电子文档各1份);

2.教学成果报告(详见附件2,纸质稿一式3份,word和pdf格式电子文档各1份);

3.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佐证材料(详见附件3,纸质稿一式1份,pdf格式电子文档1份);

4.《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4,纸质稿一式1份,excel格式电子文档1份)。

以上材料模板见附件,其中1-3纸质稿用A4纸双面打印。

各学院请于2026年11月13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稿交至正德楼203办公室,电子文档(一个项目建一个文件夹,以第一完成人姓名命名,以学院为单位打包成一个文件,邮件主题为“学院名称-成果奖申报”)同期发送至zbjwc203@163.com邮箱。

联系人:冷老师、赵老师,联系电话:0511-88150064。

 

附件:1.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教学成果奖成果报告

3.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

4.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首届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10月30日

 

通知及附件下载地址:关于开展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首届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 更新时间

    2026年10月30日

  • 阅读量

  • 文字

    丁云昊

  • 编审

    郝臻威